在注册成为装修客会员前请仔细阅读以下的协议内容,只有接受协议才能继续进行注册。
一、特别提示:
装修客网站的运营权归天津爱装网科技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爱装网”)所有。爱装网同意按照本协议的规定及其不定时发布的章程,修订、补充条款和操作规则,通过互联网向用户提供相关服务(以下称"网络服务")。
本服务协议所称的用户是指完全同意所有服务协议条款(以下简称“服务协议”)并完成注册程序的服务接受者。本服务协议中提及的装修客和爱装网为同一个主体。
二、用户注册:
装修客的各项服务的所有权和运作权归装修客所有。装修客提供的服务将完全按照其发布的章程、服务条款和操作规则严格执行。用户完成注册程序,此协议即时生效,您随之成为装修客的注册用户。
用户接受网络服务,必须按照页面提示完成注册程序。用户在注册程序中作出同意的选择即表示用户与装修客达成服务协议,成为正式注册用户。通过完成装修客注册程序,用户便表明其同意受本服务协议的约束。
2.1、依本服务注册步骤的提示填写您本人真实、最新的资料;
2.2、及时的维持更新您个人用户信息,确保其真实、最新及完整。
2.3、若您提供任何错误、不实、不完整的资料,装修客发现或有合理的理由判断你的资料为错误、不实、过时或不完整,装修客有权暂停或终止对您的各项服务。
三、使用规则:
3.1、用户在使用网络服务时,应履行以下义务:
3.1.1、遵守所有中国国家法律、地方法规,以及国际法关于互联网的相关规定;
3.1.2、不得为任何非法目的而使用网络服务;
3.1.3、遵守所有与网络服务有关的网络协议、规定和程序;
3.1.4、不得利用网络服务系统进行任何可能对互联网的正常运转造成不利影响的行为;
3.1.5、用户不得修改、删除装修客的权利声明和权利管理信息;
3.1.6、非经装修客同意,不得利用装修客的服务进行销售或其他商业用途。
3.2、如果用户在使用网络服务时违反的上述第3.1款所规定义务,或提供的注册资料包含有不正确的信息,装修客保留结束用户使用各项服务资格的权利。
3.3、用户需对自己在使用装修客过程中的行为承担全部法律责任。若用户在装修客上散布违反国家法律的信息,装修客有义务依据中国法律立即停止传输,保存有关记录,向国家有关机关报告,并且删除含有该内容的地址、目录或关闭服务。
3.4、用户在享有装修客服务的同时,同意接受装修客要求用户所承担的合理义务。
3.5、用户对网络服务的使用承担风险。装修客对此不作任何类型的担保,不论是明确的或隐含的。
四、用户信息的存储及限制:
装修客不对用户所发布信息的删除或储存失败负责。装修客有判定用户的行为是否符合装修客服务条款的要求和精神的保留权利,如果用户违背了服务条款的规定,装修客有中断对其提供网络服务的权利。
五、用户隐私权:
装修客会充分尊重用户个人隐私。所以,装修客不会在未经合法用户授权时公开、编辑或透露其注册资料及保存在装修客中的非公开内容。除非有法律许可要求或装修客在诚信的基础上认为透露这些信息在以下四种情况是必要的:
5.1、遵守有关法律规定,遵从装修客合法服务程序;
5.2、保持维护装修客的商标所有权;
5.3、在紧急情况下竭力维护用户个人和社会大众的隐私安全;
5.4、符合其他相关的要求。
六、服务的修订:
装修客保留依其自主判断在将来的任何时间变更、修改、增加或删除本服务协议条款的权利。所有修订或增加的协议内容均为本服务协议的组成部分。
装修客服务条款一旦发生变动,如果不同意所改动的内容,用户可以主动取消获得的网络服务。如果用户继续享用网络服务,则视为接受服务条款的变动。
对于任何网络服务的修改、中断或终止而造成的任何损失,装修客络科技无需对用户或第三方承担任何责任。
七、有限责任:
装修客对任何直接、间接、偶然、特殊及继起等等损害不负责任。这些损害可能且不限于来自:不正当使用网络服务,在网上购买商品或进行同类型服务,在网上进行交易,非法使用网络服务或用户传送的信息有所变动等。
用户使用网络服务所存在的风险及产生的一切后果将完全由用户自已承担,装修客不承担任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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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用户管理:
用户需单独承担在装修客及装修客论坛上发布内容的全部责任。用户对服务的使用是根据所有适用于装修客的国家法律、地方法律和国际法律标准的。
用户必须遵循:
8.1、用户上传、发布任何的资料、图片等信息必须符合中国有关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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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7、用户也不能传输任何教唆他人构成犯罪行为的资料;不能传输助长国内不利条件和涉及国家安全的资料;不能传输任何不符合当地法规、国家法律和国际法律的资料。
九、用户账号密码及安全:
用户一旦注册成功,便成为装修客的合法用户。用户有义务保证密码和账号的安全,用户对利用该密码和账号所进行的一切活动负全部责任;因此所衍生的任何损失或损害,装修客不承担任何责任。
用户的密码和账号遭到未授权的使用或发生其他任何安全问题,用户可以立即通知装修客。
十、服务的修改与结束:
用户或装修客可随时根据实际情况中断一项或多项网络服务。装修客不需对任何个人或第三方负责而随时中断服务。用户对后来的条款修改有异议,或对装修客的服务不满,可以行使如下权利:
10.1、停止使用装修客的网络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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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束用户服务后,用户使用网络服务的权利马上中止。从那时起,用户没有权利,装修客也没有义务传送任何未处理的信息或未完成的服务给用户或第三方。
装修客有权在任何时候,暂时或永久地修改或终止装修客服务或其中任何一部分,无论是否通知。装修客对服务内容的修改或终止对用户和任何第三人不承担任何责任。装修客有权基于任何理由,终止用户的账号、密码或拒绝其使用装修客服务,或删除、转移用户存储、发布在网上的内容,装修客采取上述行为均不需通知,并且对用户和任何第三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十一、用户的广告宣传
用户在装修客发表的信息中加入宣传资料或广告图文等,及装修客的免费服务上展示他们的产品。任何这类促销方法,包括运输货物、付款、服务、商业条件、担保及与广告有关的描述都只是在相应的用户和广告销售商之间发生。装修客不承担任何责任,装修客没有义务为这类广告销售负任何一部分的责任。
十二、法律的使用及管辖:
本服务协议的生效、履行、解释及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发生的争议提交南昌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其仲裁裁决是终局的。
如发生装修客服务条款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相抵触时,则按法律条款界定,而其它条款则依旧保持对用户产生法律效力和影响。
在任何情况下,装修客用户不得利用装修客进行违反或可能违反国家法律和法规的言论或行为,否则,装修客可在任何时候不经任何事先通知终止向您提供服务。并且用户对自己的言论或行为负责。
十三、生效时间为2014年1月1日起。